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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9-11-3 15:58:5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参加投票董事 12人,实际投票董事12人。独立董事李铁生以书面授权的方式授权独立董事张琪代其行使投票权;董事朱姗姗以书面授权的方式授权董事李志刚代其行使投票权。
   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参加东方证券配股的议案
    根据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该公司将以总股本3,293,833,016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配售新股,配股价为每股4.5元,本次配股还需得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参加本次配股,并在有其他股东放弃配股的情况下,参与被放弃股份的配售。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土地置换的议案
    由于公司在大河西先导区正在进行“中电软件园项目”投资建设(详见公司2009年3月17日发布的2009-9号公告),公司在大河西先导区原有的有效面积为198亩地块离“中电软件园项目”用地距离较远,通过与长沙大河西先导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高新区土地储备分中心在用地性质均为工业用地、有效面积均为198亩的条件下进行土地置换,公司所置换的新地块将与“中电软件园”项目用地连接起来,这样更有利于公司对该片土地的整体投资发展。
    公司董事会同意长沙大河西先导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高新区土地储备分中心与我公司已购土地在用地性质均为工业用地、有效面积均为131901.24平方米(合197.8519亩)的条件下进行土地置换。在本次董事会通过后公司将开展本项工作,具体进展情况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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